勞保年金的「平均投保薪資」會改變嗎?
Q:勞保年金的「平均投保薪資」計算標準到時候會改變嗎?怎麼改變?
A:依行政院版本「平均月投保薪資」如於9月會期立法院通過後以後,將從現行最高60個月,可能自104年起每年增加12個月,逐步增加到最高144個月的平均來計算。
假如103年開始實施,當年度平均月投保薪資仍以最高60個月之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,104年起申請年金是採計最高72個月,105年申請年金是採計最高84個月,以此類推。
已領取年金的人,會受到新方案影響嗎?
Q:已經領取年金的人,也會受到新方案的影響嗎?
A:為了避免擠兌年金,也為了考慮整體勞保被保險人的公平性,年金改革原則是一體適用的。
初次領取年金的人和98年起已領取年金的人,其「年金給付所得替代率」依新方案正式實施後依新規定計算發給。
已經在領取年金的人不會受到新方案費率漸進往上調整的影響,也不會受到「平均投保薪資」漸進採計的影響,但因為年金是按月領取,活到老領到老,所以給付金額會隨著「年金給付所得替代率」的設計,從新方案正式實施後依新規定計算發給。
勞保的「退休年齡」會延後嗎?
Q:勞保的「退休年齡」會延後嗎?我要怎麼知道,我符合退休的年齡是幾歲?
A:98年1月1日施行勞保年金時,勞保條例就已明定逐步延後退休年齡,本次改革方案未再作修正。老年年金及一次金請領年齡自98年至106年為60歲〈民國46年次前出生〉,107年提高為61歲〈民國47年次出生〉,109年提高為62歲〈民國48年次出生〉,111年提高為63歲〈民國49年次出生〉,113年提高為64歲〈民國50年次出生〉,115年以後為65歲〈含民國51年次以後出生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