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會員繳單查詢平台歡迎加入LINE回最上方

勞健保專區

首頁 / 勞健保專區

2014-02-13 00:00:00

請領勞保年金給付者,得開立年金給付專戶,且不得作為抵銷、扣押、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。